云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继出个新配套政策文件
昆日电 (罗婕 李临艳)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日在昆明市举行,会上解个新配套政策文件,维护林农林企权益,促进林草产业发展,为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提供政策保障。
云南是林业大省,集体林地面.99亿亩,居全国位,占全省林地面积%。近期,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云南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下称《登记办法》)等最新配套政策文件。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建宏介绍,《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实现四大创新举措突破。
具体而言,一是坚持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明确公益林和天然林可依法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等林草产业;二是将审批事项承办主体定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幅减少审批层级;三是明确林地证载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证载信息与实地不符等情形处理方法,为集体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四是建立全过程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方案》个国有林场中选个林场作为试点,探索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路径,提出合作造林、联合经营、委托管理、多种经种合作模式,以及发展林下经济、林木种苗、生态旅游、储备林、森林康养、产教融合、林业碳个场村合作方向。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王卫国介绍,《登记办法》共八章四十条,规范登记程序、细化登记类型,提出支持联户承包经营和畅通林权融资渠道两项创新举措,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入新动能。
发展林下经济是实现百姓富的有效途径。当前,楚雄州通过加强立法保障、创新政策供给等方式积极探索,今月,全州预计完成林草行业总产.87亿元,同比增.56%。全国林业资源大市普洱市通过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等途径,实现林业健康发展,2024年全市林业综合产值同比增.9%。(完)
【编辑:李岩】